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

2022-02-21 10:42:42 tibiao 7

区内各企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6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制造业企业。

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1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四)规模以下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1年较2020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一)《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附件2)。

(二)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1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20、2021年度上报国家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规模以下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高新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六、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国家统计部门。

(二)R&D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

(三)在核定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时,不包括政府资金投入部分。

(四)研发投入奖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内容应保持一致。企业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czy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进入2022财年,依次点击“新增-陕西省-陕西省辖区-××市-××市辖区-××区本级-省级专项-217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176010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网上申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奖补项目”)。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做好申报资料的编写、审核工作,对项目真实性负责,于2022年4月6日前将所需资料报高新区工信商务局、财政中心,同时报送《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奖补申报汇总表》(附件3),相关附件登录省工信厅官网-产业发展-科技动态下载http://gxt.shaanxi.gov.cn/kjdt/index.jhtml。


联系人:张茜  刘浩臻  

联系方式:3780053  

财政云项目库技术服务电话  029-68936999

邮  箱:gxqgxswj@163.com


宝鸡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2022年1月14日